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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報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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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將報銷75%。
其中,大病醫療保險不予報銷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具體如下:
1、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因本人違法或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3、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推薦購買商業意外傷害保險);
4、因責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殺導致治療的(精神病發作除外);
6、按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推薦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一般的大病險都包括:
1.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後遺症;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等,所有參合農民都納入大病保障範圍。

大病救助報銷範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