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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失費賠償範圍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醫療事故賠償 閱讀(1.28W)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範圍:侵害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等精神性人格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一般人格權、榮譽權、親權、親屬權等身份權、死者的姓名、隱私、遺體等利益以及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的,將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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