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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賠償有哪些?

醫療事故賠償 閱讀(1.6W)

一、發生醫療事故賠償有哪些?

發生醫療事故賠償有哪些?

1、醫療費

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構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核算,憑據支付,但不包含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的確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根本醫療費用支付。更多:醫療費核算具體標準

2、誤工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自個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核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薪酬3倍以上的,按照3倍核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薪酬核算。更多:誤工費具體核算標準

3、住院膳食補助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通常工作人員的出差膳食補助標準核算。更多:住院膳食補助費具體核算標準

4、陪護費

患者住院時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薪酬核算。 更多:陪護費的具體核算標準

5、殘疾日子補助費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日子費核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抵償30年;60週歲以上的,不逾越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逾越5年。

6、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裝備抵償功用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用具的費用核算。

7、喪葬費

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則的喪葬費補助標準核算

8、被撫育人日子費

以死者生前或許殘疾者損失勞動能力前實踐撫育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許居所地居民最低日子保障標準核算。

對不滿16週歲的,撫育到16週歲。

二、構成要件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後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三、事故等級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如果公民在接受醫院治療時遇到了醫療事故,不僅會給公民的人身帶來影響,也會給後續的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那麼在發生了醫療事故後,首先要進行醫療事故鑑定,如果雙方對事故鑑定的結果沒有異議時,雙方就可以對賠償的具體金額和賠償款項進行協商和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