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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要收費嗎 | 由誰繳費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6.3K)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可以收取鑑定費用。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提出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支付。鑑定費用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要收費嗎?由誰繳費?

省級、設區的市級地方組織醫療事故鑑定,應按以下規定收取鑑定費:參加鑑定的醫學專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級)鑑定2200元/例次,再次(省級)鑑定3200元/例次;專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級)鑑定1700/例次,再次(省級)鑑定2200元/例次收取。

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在簽收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受理通知書後,分以下三種情況繳費:

一是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鑑定的,由雙方協商預繳費;

二是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的鑑定,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繳費,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由醫療機構支付鑑定費,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爭議處理的申請人支付;

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移交給醫學會進行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