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事故鑑定多久可以再次申請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2.13W)

申請醫療事故再次鑑定的期限是15天。為使醫療事故爭議及時得到解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運作週期必須加以嚴格限定。期限自收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的次日起計算。超過15天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的,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醫療事故鑑定多久可以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