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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鑑定期限是多少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2.55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醫療糾紛事件越來越多,有時候,是那麼地猝不及防就被捲入了。當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如果你需要鑑定,那麼,你應該得了解一下醫療糾紛鑑定期限,才能夠在有效的期限裡完成鑑定,才能夠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醫療糾紛鑑定期限是多少?

醫療糾紛鑑定期限是多少

1、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後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廣義的醫療糾紛包括醫患雙方發生的民事糾紛(民事賠償等)、行政糾紛(行政處罰等)、刑事責任(醫療事故罪等)。

2、醫療民事糾紛與其他民事糾紛一樣,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屬民法的調整範疇。根據 "私法自治"的原則,通常情況下,國家不予干預,因此,雙方當事人可以就醫療糾紛進行協商,也可以進行民間調解和行政調解,從理論上講,醫療合同糾紛也可進行仲裁解決,但仲裁解決醫療糾紛還不受重視。國家對醫療民事糾紛的干預表現為民事訴訟,需要當事人起訴才能發生。也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解決。

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需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的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也就是說如果是現在申請鑑定,醫學會正式受理後60日內應該拿到鑑定書。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醫療糾紛鑑定期限是有限制的,所以在遇到需要進行醫療糾紛鑑定的情況下,我們要切記保留相關的物品,才可以確定醫療糾紛的鑑定期限,不要錯過時限,導致最後無法解決糾紛。當然,無論怎麼樣,我們都要理智處理,爭取維護好醫患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