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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醫療糾紛期限是多長時間?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1.29W)

醫療糾紛是我們生活中經常聽到的一個詞,一般是指由於醫療事故引起家屬和醫院之間的糾紛,這種糾紛一般是通過兩種方式解決,一是私下和解,二是通過法院訴訟裁決,但我們生活中所聽到的大多數都是由訴訟途徑解決的,關於訴訟我麼要注意的一點就是,法院訴訟是講究時效性的,下面就跟本站小編了解一下起訴醫療糾紛期限是多長時間吧。

起訴醫療糾紛期限是多長時間?

一、起訴醫療糾紛期限是多長時間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醫療事故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時計算,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距醫療行為已超過20年的法律不保護;

(2)訴訟前進行醫療事故鑑定的,可以自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計算三年時效;

(3)訴訟前進行過書面協商或行政調解的,可以自書面協商或調解不成日計算三年時效。

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後果:

超過訴訟時效即意味著原告直接喪失了勝訴權,即使醫院存在明顯的重大過錯,也可以免除醫院的賠償責任。

一般起訴醫療糾紛的時效性是三年,法院對待不同型別的訴訟會有不用的訴訟時效性,如果有遇到醫療糾紛的朋友們要注意了,要在有效時期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以免錯過有效的訴訟時間,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