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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失主要表現有哪些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6.51K)

醫療過失,是指工程師及其他醫務人員在診療、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醫療活動過程中,在具體實施醫療行為時沒有履行應盡的注意義務,表現為未能預見並避免損害結果的發生,從而導致患者人身或財產利益受損。

醫療過失主要表現有哪些

從實踐看,醫療活動中的過失主要表現如下:

1、醫療機構的過失表現。

⑴醫院管理混亂、規章制度不健全;

⑵醫療裝置陳舊、缺乏維護;

⑶缺乏基本醫療護理條件;

⑷對疑難病症未認真組織會診,草率結論等。

2、醫務人員的過失表現。

⑴誤診。

⑵不負責任,違反規程;

⑶對病史採集、病員檢查處理漫不經心,草率馬虎;

⑷擅離職守,延誤診治或搶救;

⑸遇到不能勝任的技術操作,既無請示,也不請人幫助,一味蠻幹;

⑹擅自做無指徵有禁忌的手術和檢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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