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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立案程式是怎樣的

美容及醫療糾紛 閱讀(1.73W)

立案步驟:
第一:起訴狀。法院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個時,每個被告一份。
第二:授權書。委託律師或公民代理的,要出具委託代理書,只需提交給法院一份原件。
第三:原告身份證明。
第四:被告身份證明。
第五:證據材料,法院和被告各一份,被告不止一個時,每個被告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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