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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

醫療保險糾紛 閱讀(1.35W)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有:
1、概念不同。職工醫保是指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職員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居民醫保是指未參加職工醫保,且沒有任何醫療保障人員參加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2、保障物件不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物件為企業職工,居民醫療保險保障物件為城鄉居民。
3、繳費物件不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繳費,共同承擔。而居民醫療保險是由居民本人繳費,政府補貼。
4、繳費標準不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繳費,而居民醫保一般是一年繳費一次。
5、繳費年限不同。我國各省市對於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各自規定不同,例如廣州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而居民醫保對繳費年限沒有限定,參保居民繳費即享受醫保待遇,不繳費則停止享受。
6、待遇標準不同。居民醫療保險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準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及限額均可居民醫療保險高一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區別

法律依據: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第六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臺居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港澳臺居民,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關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延長繳費或者補繳。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臺居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規定執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臺居民按照與所在統籌地區城鄉居民同等標準繳費,並享受同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臺居民,在境外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