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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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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怎麼樣
口頭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怎麼樣
口頭房屋買賣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要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話,雙方當事人是必須採取書面的形式的。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八條【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