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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退休金補發的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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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退休金補發的政策是什麼

這次要給大家普及的就是關於南京退休金補發的相關資料,南京省政府也響應國家的政策調整了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這件事可以說對於每一位職工都是深深相關的事件,接下來讓我們來了解下關於南京退休金補發的資訊。

南京退休金補發政策

一、待遇提高之居民基礎養老金

人社部於2015年1月15日釋出訊息,將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55元提至70元,提高待遇從去年7月1日算起。江蘇省也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將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90元提高到105元,並從去年7月1日起進行補發。經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月1日起,南京市城鄉居民(包括城鎮老年居民、城鄉繳費人員、農村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將統一提高至每人每月310元(此前,南京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準為每人每月220元,城市居民每人每月275元),比江蘇省定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人每月105元,要高出205元。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增加的部分將於5月份補發到位。

二、待遇提高之受益人數

據悉,截至去年底,江蘇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1359萬人,參保率為99.85%,領取待遇人數987.96萬人。60歲以上老人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90元。提標後,江蘇全省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比國家公佈的70元最低標準要高出35元。據統計,南京屬於此次調整待遇範圍的領取待遇人員(即年滿60週歲及以上的城鄉居民)為37.93萬人


三、待遇提高之六城區被徵地人員社保

本次六城區被徵地人員社會保障待遇的調整涉及四類人員,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5月份調整補發到位。截至2014年底,全市享受徵地保障待遇的人員共有13.86萬人,其中市本級(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雨花臺區、棲霞區)享受徵地保障待遇的人員共有3.98萬人。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和高淳區參照此辦法,結合本區實際,制定當地被徵地人員社會保障待遇調整辦法。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領取保障金的人員將自7月1日起進行待遇調整

四、待遇提高之新增人員待遇調整

調整物件:從2011年1月1日起,新增加的被徵地養老年齡段人員。

調整辦法:按照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生活保障金的3.5%增發後再增加105元(60元普調標準+45元繳費年限養老金)。

如2013年1月起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調整前待遇標準為956元/月。計算公式:956×(1+3.5%)+105=1095元 調標後該人員待遇標準為1095元/月。

五、待遇提高之原納入基本生活保障人員待遇調整

調整物件:2004年4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被徵地以及按照《市政府關於完善被徵地農民老年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施意見》(寧政發【2013】262號)規定納入的基本生活保障人員。

調整辦法: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計發標準的10%增發,調整後每人每月再增發60元。

如:李某,2008年1月被徵地,按3.76萬元選檔繳費後納入基本生活保障,現年68週歲,調整前享受待遇標準為605元/月。計算公式:605×(1+10%)+60=726元/月 調標後該人員享受待遇標準為726元/月。

六、待遇提高之老年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待遇調整

調整物件:198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間被徵地納入老年生活困難補助的人員。

調整辦法:每人每月增發45元,由285-425元/月調整至330-470元/月。

七、徵地社會保障待遇高齡補貼按現行標準執行

1、基本生活保障人員月計發標準: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為40元;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為6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為80元。

2、老年生活困難補助人員月計發標準: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為30元;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為5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為70元。

南京退休金補發的政策可以讓我們看到國家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重視,這是我國第一次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而國家的這個政策讓無數的職工們受益也讓職工們能更加努力的工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懷化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