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送達期限是多久

行政許可 閱讀(2.69W)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加貼標籤、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

行政許可送達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