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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期限

行政處罰 閱讀(3.07W)
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期限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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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期限是多久 有什麼相關的規定

《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第四十條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郵寄送達和公告送達,郵寄送達自掛號之日起15天和公告之日起15天即視為送達。郵寄送達的,必須附送達回證。

 行政處罰告知書是按照這條法規執行的。主要是告訴當事人行政機關擬做作出的行政處罰的事實,依據和處罰決定,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申辯的權力等行政救濟方式以上是對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期限是多久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