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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經費如何解決呢

行政許可 閱讀(3.25W)

經辦機構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人事(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人數核撥。其中,人員經費原則上參照現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等有關規定並考慮經辦機構的實際情況核定;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根據經辦機構工作需要,分別按定額和定項辦法核定預算。
《社會保險法》第72條第2款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執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所需經費如何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