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許可>

婚內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行政許可 閱讀(1.74W)

一、婚內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婚內協議書需要公證嗎?

1、婚內協議書並不是必須要公證,公證並不是夫妻簽訂的婚內財產協議書生效的必要條件。我國法律從來沒有規定婚內財產協議要以“公證”作為生效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協議的內容並未違反法律規定,無論該書面協議是否作了公證,均具有法律效力

2、協議公證不公證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把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約定好。慎重一點的話最好委託律師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起草,完全沒有必要花錢去做婚內財產協議公證。

3、關於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簽訂的財產協議是否可以辦理公證手續的問題,公證處明確把“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列為其一項特色服務。

公證處可以辦理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分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二、婚內協議書怎麼寫?

婚內協議書

甲方:___,男,漢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___,女,漢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登記結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雙方婚前財產狀況及歸屬

甲方婚前財產狀況:

甲方婚前財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債務與乙方無關。

乙方婚前財產狀況:

乙方婚前財產歸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債務與甲方無關。

2、婚姻存續期限,雙方共同財產及債務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財產狀況及歸屬:

上述財產及權益歸 (甲方或乙方所有,也可以約定部分歸甲方、部分歸乙方所有) 所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無共同債務。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子女撫養約定:婚後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生於一個孩子,取名___。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照顧。撫養費由___負責。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男女雙方在結婚期間,是可以協商擬定關於財產分割等的協議的。需要注意的是,協議的內容不能違法,否則會導致協議部分或者是全部無效。再者即使協議有效,此協議也不能對抗夫妻之外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