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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的六個月

行政訴訟 閱讀(3.29W)
行政訴訟法的六個月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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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訴訟時效中止六個月怎麼算

依據民法通則139條,訴訟時效屆滿前六個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不能履行訴訟請求權為訴訟時效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之後,訴訟時效事件繼續計算。問題所描述的中止事由發生的時間起點為訴訟時效屆滿前8個月,不符合上述法律規定,因此,應當自訴訟時效屆滿前6個月開始計算中止時間的影響範圍。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不能履行訴訟請求權的中止事由,作為影響訴訟時效的中止時間,在中止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時間繼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