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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時效屆滿上訴法院會駁回嗎

行政訴訟 閱讀(3.36W)

一、行政訴訟時效屆滿上訴法院會駁回嗎

行政訴訟時效屆滿上訴法院會駁回嗎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行政訴訟應當在法定期限之內,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當事人則喪失訴權,法院將駁回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所以,只要你附上行政複議決定書,並且行政複議決定書申請人與行政訴訟狀中的原告是同一個人,該人的私章在行政訴訟狀中具有簽名的同等法律效力

二、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啊才能讓法院接收受理我們的訴訟請求?

結合行政複議決定書中的申請人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說明申請行政複議與提起行政訴訟的原告都是你父親的真實意思表示,要求給予立案。同時你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對原告的起訴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7日內不能決定是否受理的,應當先予受理;受理後經審查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 受訴人民法院在7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訴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或者起訴。上一級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予受理;受理後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也可以自行審理。 前三款規定的期限,從受訴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之日起計算;因起訴狀內容欠缺而責令原告補正的,從人民法院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計算。”如果法院不立案的,你可以可以要求他們作出書面裁定。

在我國想要訴訟這類行政案件時,還應具有相關的案件證據、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相關的訴訟書。遞交相關的人民法院進行辦理,保護自身人員的合法權益。法院在接到這類訴訟書時,應積極的對這類案件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