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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訴訟與間接訴訟的區別點是什麼

行政訴訟 閱讀(3.06W)

直接訴訟與間接訴訟的區別點是什麼

直接訴訟與間接訴訟的區別點是什麼

第一、二者的訴權產生依據不同

代表訴訟的依據是共益權,代表訴訟的原告既是股東,又是公司的代表人;

直接訴訟的依據是自益權,直接訴訟的原告僅以股東身份提起訴訟 。

第二、二者的訴訟的目不同

代表訴訟是針對侵害公司權益的行為而提起的訴訟,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司的利益,針對大股東、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違反對公司的忠實義務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從而損害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的行為;

股東直接訴訟則是針對直接侵害股東權益的行為提起的訴訟,目的是為了維護股東自身的利益。

第三、二者的訴權不同

代表訴訟中的原告僅有形式意義上的訴權,實質意義上的訴權屬於公司,代表訴訟中形式意義上的訴權和實質意義上的訴權是分離的;

在直接訴訟中,形式意義上的訴權和實質意義上的訴權都屬於作為原告的股東。

第四、存在的範圍不同

代表訴訟存在的範圍很廣泛,只要公司依法享有訴權,在沒有正當理由怠於行使或拒絕行使該權利時,具有起訴條件的股東都可以提起訴訟,被告可以是損害公司利益的所有行為人,包括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以及公司外的第三人。

第五、勝訴後的利益歸屬不同

代表訴訟勝訴後,其利益歸公司所有,原告股東只能作為股份持有人同其他股東一道分享勝訴的利益;

直接訴訟獲勝後,利益全部歸原告股東個人享有。

因為我們個人並不是學習法律知識的,對這兩個名詞感覺應該差不多,但是實則差的很多。不同的訴訟代表著不同的權益人的收益情況,如果想要利益最大化那麼我們就要正確的選擇訴訟方式,選擇正確的訴訟還能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