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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提起法院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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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提起法院管轄權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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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向提起有管轄權法院行政訴訟


律師可以協助失地村民如果對主管單位的複議決定書不服,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為徵地案件按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屬於複議前置案件,所以必須先進行復議,對複議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訴訟,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法院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一審判決。一審判決的種類:1、維持徵地;2、撤銷徵地或者部分撤銷;3、限期履行在徵地中未履行的義務;4、變更徵地行為。

村民對一審裁決不服,律師還可以協助村民在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法院上訴。二審法院的判決種類:1、維持原判;
2、依法改判;3、撤銷原判,發回重申。對生效的判決仍可以向主管法院申訴

以上是關於“徵地拆遷社會保障律師可以提供哪些幫助”這個問題的解答,遇到政府違法徵地的情況發生時,村民要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切記不要與徵地政府發生激烈衝突,更不要引發暴力性群體性事件,要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貴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