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強制執行遇到的問題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實施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機關可以在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與當事人達成執行協議。執行協議可以約定分階段履行;當事人採取補救措施的,可以減免加處的罰款或者滯納金。執行協議應當履行。當事人不履行執行協議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強制執行。
(二)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三)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二、行政強制執行實施方式是怎麼樣的?
行政強制執行的具體實施方式
行政強制執行行為作為一種要式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的具體方式必須由法律、法規作出明確的規定。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的具體方式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一)對財產的行政強制執行方式
1.強制劃撥;
2.強制扣繳;
3.強行退還;
4.強行拆除。
(二)對人身的行政強制執行方式
1.強制拘留;
2.強制傳喚;
3.強制履行;
4.遣送出境。
(三)對行為的行政強制執行措施
三、行政強制執行原則是怎麼樣的?
行政強制執行的原則
1.強制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2.依法強制執行原剛:
3.強制執行適當原則;
4.目的實現原則。
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行政機關採取強制的措施而進行辦理,但在辦理的過程中行政機關就需要遵守行政的條款來進行處理,不得以任何的方式傷害公民,可以用協商的方式來進行辦案,這樣能確保此案件可以順利的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