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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徵收房屋行政賠償

行政賠償 閱讀(3.09W)
違法徵收房屋行政賠償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徵收房屋

房屋徵收與房屋拆遷的不同之處:房屋徵收是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的一種行政行為,是指政府依照法律程式剝奪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及其使用權,同時喪失土地使用權並給予市場交易價格補償的行政購買行為。
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並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拆房、搬遷、還建等過程中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