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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情況可以申請交通道路違法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 閱讀(1.44W)

行政複議從字面上看是指對第一次行政審議的結果不服的人再次向相關部門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複議的申請需要向負責行政複議的部門申請。負責複議的機關會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作出審理和判決並將結果告知給申請人,那麼哪種情況可以申請交通道路違法行政複議?

哪種情況可以申請交通道路違法行政複議?

一、哪種情況可以申請交通道路違法行政複議?

1、屬於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

2、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3、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4、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後錄入的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6、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7、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或標線與現場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的;

8、其他依法不予處罰或免予處罰的。

以上八種情況,司機可以通過要求調看監控錄影的方式,來提交行政複議的證據。另外,屬於二到六種情況的,還可以當場申請警方備案的方式,來提交行政複議的證據。

車主對違法有異議時,具體複議方法是,先去各大隊機動車違法處理大廳核查違法照片或錄影。如看完錄影還覺得有異議,就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請備齊:行政複議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材料影印件、駕駛證、行駛證、《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公安機關強制措施憑證》影印件,交通違法行政複議代理人須提供申請人的《委託代理授權書》料等資料。

行政複議申請書中需要填寫撤銷處罰的理由。理由一定要填寫詳細,如果能找到法律依據,把相關的法律條文也交代清楚,提高申訴的成功率。

二、道路違章處理存在異議,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交通違章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四條、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可以自收到《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安交通管理當場處罰決定書》《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之日起60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主管公安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

2、提起行政訴訟。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對行政複議機關作出的複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予答覆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值得強調的是:當事人向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已經受理的,在法定複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不得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複議。

在申請行政複議需要證據時可以選擇檢視監控錄影或者申請警方備案的方式。在申請行政複議之後可以提出行政訴訟,在行政複議的申請提交被受理之後複議部門會在六十日之內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