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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措施能否複議

行政複議 閱讀(2.44W)

行政強制措施能複議。《行政複議法》第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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