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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聽證後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 閱讀(2.2W)
國稅局聽證後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國稅局具有行政處罰主題資格嗎?

      省,地,縣三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設立的稅務稽查局(分局),具有獨立執法主體資格。(國稅發[1997]148號)。這就是對國稅局具有行政處罰主題資格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