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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後

行政處罰 閱讀(1.19W)
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後

行政處罰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下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怎麼辦呢,謝謝了

  行政處罰聽證會有時間限制,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對於行政處罰聽證會結束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搜尋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後三日內提出;
      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