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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行政拘留不服如何處理

行政處罰 閱讀(1.1W)

對行政拘留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複議的,應當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

對行政拘留不服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