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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不包括行政拘留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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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不包括行政拘留是否正確

行政處罰不包括行政拘留是否正確

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處罰特徵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是作為行政主體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處罰的物件是實施了違反行政法律規範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政處罰的性質是一種以懲戒違法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體行政行為。

1.行政處罰是以對違法行為人的懲戒為目的,而不是以實現義務為目的。這一點將它與行政強制執行區別開來。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

2.行政處罰的適用主體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這一點使它與刑罰區別開來。刑罰的適用主體是人民法院。

行政處罰與刑罰的區別:制裁的性質不同;適用的違法行為不同;懲罰程度及適用的程式不同;制裁機關不同;處罰形式不同。

3.行政處罰的適用物件是作為行政相對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屬於外部行政行為。這一點將它與行政處分區別開來。行政處分只能適用於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或其他由行政機關任命或管理的人員。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區別:制裁的物件不同;制裁的行為性質不同;制裁的原則不同;懲罰的範圍和程度不同;採取的形式不同;兩者的救濟途徑不同。

4.行政處罰的前提是行政相對方實施了違反法律規範的行為,而非違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規範的行為。

行政處罰對於維護社會的穩定有著重要的作用,所以有關的當事人要積極的踐行有關的規定,減少自己的權益損失,才是問題解決的關鍵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規定,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才會有法律上的保障,儘量減少自己的利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