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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的流程有哪些

行政處罰 閱讀(1.46W)

行政處罰作出的程式有:
(1)立案。
(2)調查取證。
(3)說明理由並告知權利。
(4)聽取當事人陳述與申辯。
(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行政機關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採納。
行政機關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行政處罰的流程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