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

行政處罰 閱讀(3.23W)

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規定,本辦法所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是指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實施信用約束、部門聯合懲戒,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指導、組織全國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
《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是指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實施信用約束、部門聯合懲戒,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