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立功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行政處罰 閱讀(5.59K)

在我國行政觸發主要是根據相關行為人違法我國行政法律,對我國的社會秩序或相應的社會治理帶來了較為嚴重的危害的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那行政處罰立功都有哪些法律規定呢,下面小編就這類法律規定為大家進行詳細的回答。

行政處罰立功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不予行政處罰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

未滿14週歲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發育成熟,還不具備瞭解自己行為的性質、意義和後果的能力,也不具備自覺地控制自己行為和對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能力。所以,不滿14週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加以管教。

第二十六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有違法行為的,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七條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適用從輕或減輕處罰,必須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不得隨意做出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處罰應當予以從輕或減輕:

一是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

二是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是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是其他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能在案件的辦理過程中配合行政機關查處行政違法行為,在行政案件中有立功表現的當事人,進行一定的減刑處理。來維護我國的正常社會秩序的運轉,對我國的社會健康發展和穩定社會秩序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