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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金是行政處罰嗎 | 相關有哪些法律規定

行政處罰 閱讀(5.64K)

在我國的國家單位和機關進行治理社會或是社會秩序時,會對社會上的違法現象進行相應的處罰。處罰的金錢又分為罰款和罰金兩種形式,那罰金是行政處罰嗎,相關有哪些法律規定呢。下面小編就這類處罰問題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罰金是行政處罰嗎,相關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有很多人認為罰金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其實並不是。行政處罰:

1.警告。

2.罰款。

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1),人身自由罰:包括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2),行為罰:主要形式有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等。

3),財產罰:主要形式有罰款、沒收財物(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

4),聲譽罰:主要形式有警告、責令具結悔過、通報批評等。

二、罰金是一種刑罰,罰款是一中行政處罰。

刑法第52條規定:“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根據本條規定,罰金數額應當與犯罪情節相適應。也就是說,犯罪情節嚴重的,罰金數額應當多些;犯罪情節較輕的,罰金數額應當少些,這是罪刑均衡原則在罰金裁量上的具體體現。在裁量罰金數額時應否考慮犯罪人繳納罰金的能力,刑法沒有明確規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並結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由此可見,在司法實踐中,從有利於判決執行的角度出發,在罰金裁量的時候應當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

罰款,是行政處罰手段之一,是行政執法單位對違反行政法規的個人和單位給予的行政處罰。他不需要經人民法院判決,只要行政執法單位依據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即可執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由公安局依治安處罰法規定的程式即可執行。違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工商行政管理的具體規定程式作出決定即可執行。

罰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罰處罰的一種方式,屬財產刑,其適用物件是觸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罰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規定判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行使罰金權。

罰款與罰金造成的經濟結果是一樣的,被罰的人都要交納一定的錢。但是其性質惡劣程度是不同的。

罰款承擔的是一種行政責任,而罰金承擔的是一種刑事責任。就是說,被罰金的人比被罰款的人犯法的程度嚴重的多。

相關有哪些法律規定。罰金是指刑事上處罰,罰款才是行政類的處罰。我國規定相關的處罰是根據案件的危害程度和犯罪事實進行劃分的。罰金作為刑事犯罪者的一類較為嚴厲的處罰手段之一進行的,有關案件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