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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辦理流程

刑事自訴律師解答 閱讀(6.62K)

刑事案件分為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公訴案件,是指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案件。自訴案件,是指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案件。
自訴案件的具體流程: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最後交執行機關執行。
公訴案件的具體流程:偵查立案:偵查機關接受報案人或控告人的舉報,或偵查機關自行發現犯罪線索,予以立案偵查。

刑事案件辦理流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九十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審判決、裁定時,應當告知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決、裁定的,有權在法定期限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部分提出上訴。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訴,以其在上訴期滿前最後一次的意思表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