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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處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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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處理的流程主要包括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具體如下:

一般刑事案件處理流程是什麼

(一)、偵查階段

1、拘留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

2、逮捕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二)、審查起訴階段

1、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2、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三)、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另外,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對於刑事案件,牽扯到人身自由等問題,所以相對來說要求非常嚴格,所以每個環節的日期都有明確的限制,增加都需要嚴格的審批程式,而且部分程式還要接受檢察院的監督,所以嚴謹性要強得多。

所以通過上述介紹的一般刑事案件處理的具體流程,大家可以知曉在各個環節的具體情況,在我們實際生活中,當有人被逮捕時,那麼就可以知道了這個只是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所以為了避免自己以後觸犯這種法律,一定要多瞭解相關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