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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事案件處理流程有哪幾個?

刑事訴訟 閱讀(2.81W)

一、一般形式案件處理流程有哪幾個?

一般刑事案件處理流程有哪幾個?

絕大部分的刑事案件,從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經歷三個階段,也就是說,一個刑事訴訟的完整程式包含:

偵查階段(公安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階段)、審判階段(法院階段)

偵查階段(公安階段)

從人被抓一直到案件移送檢察院,這一階段稱“偵查階段”,一般情況下是三個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後一個多月,和執行逮捕以後兩個月左右。這一階段的工作重心在於通過公安部門的偵查,搞清楚案件的來龍去脈、基本事實。

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階段)

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起訴部門後,即進入了審查起訴階段。

一旦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那麼案件審查時間將重新計算

審判階段(法院階段)

在這一階段,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審法院判決後,該判決書無論如何判,都並非馬上生效,而是有十天的上訴期,在此上訴期內,被告人可以無條件上訴。

二、刑事案件的構成要素有哪些?

(一)作案時間要素

(二)作案空間要素

(三)案件相關人要素

(四)案件相關行為要素

(五)案件相關物要素

三、刑事案件的特點是什麼?

(一)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案件因果聯絡複雜多樣

(四)案件形成具有階段性與突發性

刑事案件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人員要素、時間要素和空間要素等。其特點呈現出階段性與突發性並存。刑事案件的留住有三個:偵查、審查與起訴、審判。刑罰主要有: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與死刑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