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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案件的訴訟費標準

經濟案件訴訟費具體交納金額:

經濟案件的訴訟費標準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法律依據:《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 第八條

 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鑑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鑑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 

(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 

(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對於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
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鑑定收費金額上限。 

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鑑定收費,只適用於司法鑑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鑑定和痕跡鑑定中的手印鑑定,不適用於其他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