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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和網路詐騙的區別

電信詐騙是指不法分子通過電話、網路和簡訊方式,編造虛假資訊,設定騙局,對受害人實施遠端、非接觸式詐騙,誘使受害人給不法分子打款或轉賬的犯罪行為;網路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電信詐騙和網路詐騙的區別

《刑法》第三百零七條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