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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過拘役緩刑的還能判緩刑嗎

能,根據《刑法》規定,除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外,對於其它的犯罪分子,若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或者是有悔過的表現的,或是被認定沒有再次犯罪的危險的,或是若被宣告緩刑後,犯罪分子對其所居住的社群並沒有造成嚴重危害和產生惡劣影響的,同時不能認定構成累犯、犯罪集團當中的首要分子,即使以前被判處過緩行,還是有可能被判處緩刑的。

判過拘役緩刑的還能判緩刑嗎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