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犯人被檢察院批捕後需要律師嗎

對於犯人被檢察院批捕後需要律師。因為批捕後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依據現有法律,家屬或朋友不能會見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開庭才能見到。這期間,只有委託律師進入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師可以進入看守所瞭解下列情況: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監所的犯人欺負或虐待、為其提供法律諮詢與幫助、瞭解涉案罪名與案件相關情況、代為取保候審、代為申訴或控告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犯人被檢察院批捕後需要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