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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教唆犯罪

以勸說、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罪意圖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教唆人,即構成教唆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

如何認定教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