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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屬於共同犯罪嗎 | 教唆犯如何定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08W)

教唆犯屬於共同犯罪嗎 教唆犯如何定罪

我們發現在共同犯罪當中,除了有主犯、從犯、脅從犯外,有些時候還存在教唆犯。於是有的人就直接認為教唆犯就一定屬於共同犯罪。那要是從法律角度分析的話,教唆犯屬於共同犯罪嗎?這是很多人都容易弄錯的地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介紹吧。

一、教唆犯屬於共同犯罪嗎

教唆犯不都是共同犯罪人,這個問題需要由共犯人的分類來回答:

按照共犯當中犯罪人的作用為標準劃分,共犯人可以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

按照共犯當中犯罪人的分工為標準劃分,共犯人可以分為實行犯、組織犯、幫助犯和教唆犯。

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從定義上看,其教唆的行為必須是針對一定的物件而言的,該物件需要符合一般的主體資格且並無犯罪意圖,如果被教唆的人事先已有犯意,教唆人的教唆只是加強了其犯罪的決意,那麼教唆人只能構成幫助犯,但仍成立共同犯罪。如果被教唆的人主體不適格,或是對所犯的罪並不知情,那麼教唆人只能構成間接實行犯(即間接正犯),按實行犯論處,被教唆的物件視為“工具”對待,一般不構成犯罪,故此處由於缺乏意思聯絡,不成立共同犯罪!

被教唆的人如果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人仍然成立教唆犯(獨立的教唆犯),這就是理論上的教唆未遂,按未遂犯的處罰原則處罰。

由於教唆犯一般在共同犯罪的犯意形成過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實踐當中多按主犯處理,但若是兩人以上實施教唆的,也可以存在起次要作用的教唆犯,亦即教唆犯的從犯,至於教唆犯能否成立脅從犯學界尚有爭議。

二、教唆犯如何定罪

教唆犯的社會危害性極大,刑法對教唆犯給以嚴厲打擊。

1、教唆他人犯罪,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定罪量刑處罰;

2、教唆不滿十八週歲未成年人犯罪,從重處罰;

3、被教唆的人沒有犯教唆的罪,對教唆犯罪人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刑法》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為有些時候可能被教唆的人其實並不具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如教唆精神病人犯罪的,這樣的情況下教唆的人就會成立間接正犯,而此時其實並不會有存在共同犯罪的可能性,畢竟完全不能辨別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犯罪是不能認定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