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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供和微信轉賬記錄能定罪嗎

可以,只要是能夠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都可以定罪。口供和微信記錄可以定罪,這個也是證據之一,可以進行保留。定罪並不必須要求直接證據,如果只有間接證據,但是能夠互相印證的,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能夠定罪的。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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