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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微信轉賬記錄能勝訴嗎?

銀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72W)

一、只有微信轉賬記錄能勝訴嗎?

只有微信轉賬記錄能勝訴嗎?

單憑微信轉賬是可以起訴的。在債權債務訴訟中,並非僅有借條才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存在,有轉賬憑證、銀行流水等證明錢款出借的證據且對方無法證明該筆錢款並非借款的,法院也會採信該筆款項是借款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二、借錢後只有轉賬記錄起訴前應該收集哪些證據?

1、 錄音證明借貸事實

為了提高錄音證據的證明效力,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被錄音人必須是債務人本人,比如在通話中要求對方報出自己的姓名和身份;錄音內容儘量完整反映借貸關係發生的經過、具體金額和欠款數額;錄音過程中,注意溝通技巧,確保對方陳述清楚且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提交給法庭的錄音證據需真實、完整,是未被剪輯、編輯、篡改過的錄音原始載體。

屬於電子資料,是證據的一種。相對錄音來說,其想成為強有力的證據並不容易。但是微信或簡訊聊天記錄,能判斷雙方的身份情況,且聊天記錄時間跨度長、內容完整、具有連續性,能與轉賬記錄相互印證,形成較為完整的證據鏈,也可以認定借貸關係的成立。

2、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

司法實踐中,如果有證人可以作證而且屬實的,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民間借貸多發生在日常生活場景中,借款發生時,往往不僅有借貸雙方在場,甚至很多沒有出具借條、欠條的案例中,恰恰是由於雙方均同意在某中間人充當見證人的情況下進行的借貸。因此,如果當時在場的第三人或雙方邀請的見證人能夠出庭作證,如實陳述當時的事實,其陳述可以作為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最好在借錢之前,先要求對方寫一個欠條,或者借條也可以,這樣才能更好的證明借貸關係存在,在遇到債務主體不還錢的情況下,也能拿著轉賬記錄、借條等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並要求對方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