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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傷派出所拘留程式

受害人到當地派出所報案或者群眾打電話舉報,派出所在接受受害人的報案或者人民群眾的舉報之後,往往就會出警到現場進行處理,然後會委託法醫鑑定部門進行傷情鑑定,如果鑑定傷情為輕微傷,則案件屬於治安案件,公安機關會在傷情鑑定後的三天內抓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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