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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共犯的認定

認定標準有以下幾個方面:
主體:敲詐勒索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
客觀方面: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
主觀方面: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敲詐勒索的故意;
意思聯絡:各共同敲詐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絡,互為條件;
犯罪後果:共同敲詐勒索行為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即敲詐勒索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詐勒索共犯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