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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從犯如何認定

經濟犯罪辯護 閱讀(1.63W)

從犯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敲詐勒索的從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起輔助作用,指為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
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敲詐勒索從犯如何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