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敲詐勒索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的敲詐勒索犯罪行為。它有以下特點:一是敲詐勒索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三是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敲詐勒索的故意;四是各共同敲詐勒索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聯絡,互為條件;五是共同敲詐勒索行為造成了總和犯罪結果。即敲詐勒索總額是每個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統一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