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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數額巨大量刑

搶劫罪定罪不以數額為標準,實施了搶劫行為的,不論涉案數額多少都構成搶劫罪。在《刑法》第263條第四項中提到的“數額巨大”屬於加重處罰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巨大”參照各地認定盜竊罪數額巨大的標準執行。關於盜竊罪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中,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認定為數額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劫罪數額巨大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