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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

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刑法第329條第1款),是指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或者採取祕密手段獲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行為。

什麼是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條

 【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搶奪、竊取國家所有的檔案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違反檔案法的規定,擅自出賣、轉讓國家所有的檔案,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