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犯了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需要坐牢嗎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的手段,組織殘疾人、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乞討的,應當立案。本罪為行為犯,不需要造成乞討人人身傷害或其他嚴重後果,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以暴力、脅迫的手段,就應當立案予以追究,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
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了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需要坐牢嗎